实施新一轮老旧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和新能源汽车置换补贴政策
7个月前 (04-30) 8 0
4月30日,上海市人民 *** 印发《上海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计划(2024-2027年)》的通知。其中提到,开展汽车以旧换新。实施新一轮老旧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和新能源汽车置换补贴政策。支持各区对二手车经销商新增销售额给予一定奖励,进一步畅通车辆回收循环渠道。鼓励汽车品牌商、汽车销售企业、相关行业协会等组织开展各类汽车更新消费促进活动,依法依规淘汰老旧汽车,优化汽车消费环境,有序推进二手车出口。
通知提到,推进生产设备数字化智能化升级更新。加大力度推进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和技术改造,全面完成规上企业智能化改造,加快推动智能制造设备、医疗设备、检测设备、基础软件和工业软件扩大应用,推动新材料中试及应用。着力推动高端智能装备首台套、软件产品首版次、新材料首批次等示范应用。加强创新产品在 *** 采购实施单位和 *** 投资项目建设单位的推广应用,鼓励国有企业加大创新产品采购比重。
此外,通知提到,强化金融支持。用好国家再贷款政策工具,发挥扩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工作机 *** 用,引导金融机构合理加大对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的信贷资源倾斜。鼓励银行机构适当降低汽车贷款首付比例,合理确定贷款期限、信贷额度。积极探索应用融资租赁等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设备更新。充分发挥绿色金融服务平台作用,深入推进“政银保担企”对接机制,为金融机构开展绿色金融和转型金融服务提供支撑。
上海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计划(2024-2027年)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国发〔2024〕7号)要求,强化标准引领和政策保障,促进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转型,提升城市基础设施安全智能水平,推动高质量耐用消费品更多进入居民生活,畅通资源循环利用链条,力争到2027年,工业、能源、建筑、交通等十个领域设备更新和汽车、家电、家装等四类消费品以旧换新走在全国前列,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推动开展设备更新
(一)推进生产设备数字化智能化升级更新。加大力度推进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和技术改造,全面完成规上企业智能化改造,加快推动智能制造设备、医疗设备、检测设备、基础软件和工业软件扩大应用,推动新材料中试及应用。着力推动高端智能装备首台套、软件产品首版次、新材料首批次等示范应用。加强创新产品在 *** 采购实施单位和 *** 投资项目建设单位的推广应用,鼓励国有企业加大创新产品采购比重。(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各区 *** )
(二)推动用能设备绿色低碳更新改造。以节能降碳、超低排放为方向,促进绿色低碳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推广应用。开展工业企业“百一”行动,大力推进工艺系统升级改造、推广节能高效产品、淘汰落后设备、优化节能管理等,实现工业用能年节能1%。加快推动本市石化化工、钢铁行业流程优化和提质改造。(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各区 *** )
(三)推进数据中心绿色低碳改造。统筹规划、有序推进数据中心集约化建设,合理控制总量规模,重点支持具有重要功能的智能算力数据中心。提升项目能效准入门槛,新建数据中心能源利用效率(PUE)不高于1.25。加快既有数据中心升级改造,将规模小、效益差、能耗高的小散老旧数据中心纳入产业限制和淘汰目录,加大高效制冷技术和新能源推广应用力度,力争改造后能源利用效率(PUE)不高于1.4,实现年节能量5万吨标准煤以上。(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各区 *** )
(四)推动能源电力设施升级改造。实施煤电机组节能改造和灵活性改造,力争改造规模分别达到200万千瓦、700万千瓦。推动老旧风电、光伏发电设备更新和高耗能变压器改造。推动存量自用非智能充电桩升级替代,力争完成2万个。推进燃气老化管道更新改造2500公里,每年实施燃气立管改造10万户。(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各区 *** )
(五)加快市政基础设施领域设备更新。实现全市自来水厂深度处理改造全覆盖,推进700公里老旧供水管网更新改造、300个老旧住宅小区二次供水设施改造,推动开展节水改造。推进400公里排水管网修复改造,全面完成雨污混接改造并建立长效监管运维机制。持续提升生活垃圾回收体系,推动8000余个生活垃圾投放点专项更新,480座环卫压缩站和10座中转站升级改造。推动地下管线、桥梁隧道等城市生命线工程配套物联智能感知设备建设。有序更新城市基础设施设备,重点实施城市快速路(含越江桥梁隧道)、中心城区防汛泵站、市管信号灯系统和路灯等基础设施的设备更新改造。加快重点公共区域和道路视频监控等安防设备智能化改造。(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交通委、市绿化市容局、市公安局、市房屋管理局,各区 *** )
(六)推进建筑领域设备升级改造。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重点推广高效空调设备、可再生能源系统、外墙保温材料、节能门窗等,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3200万平方米,其中平均节能率15%及以上的建筑面积达到200万平方米。滚动实施投入使用超过15年的老旧住宅电梯安全评估和分类更新改造,有序推动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房屋管理局、市机管局,各区 *** )
(七)加快交通领域设备淘汰更新。加快推进交通工具电气化、低碳化、智能化转型升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环卫、邮政以及公交车、巡游出租车等公共领域,新增或更新车辆原则上全部使用新能源车。推动国四柴油车、国二非道路移动机械提前淘汰,并鼓励进行新能源化更新。结合农业生产需求,加快推进老旧农业机械提前淘汰更新。持续引导老旧高污染高耗能船舶加快退出市场。支持开展绿色甲醇等新燃料船舶、智能船舶试点,加快内河运输纯电动船舶应用推广。(责任单位:市交通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委、市绿化市容局、市机管局、市国资委、市邮政管理局,各区 *** )
(八)提升教育领域教学科研设备水平。推动高校、职业院校、中学加强教学科研仪器设备配置,加快置换先进教学设备,提高教学和实训场所装备数字化、智能化水平。落实职业院校专业实训建设标准,保质保量配置并及时更新教学仪器设备,改善职业院校实习实训条件。推进教育领域人工智能相关硬件建设,积极引导人工智能赋能教育现代化。(责任单位:市教委,各区 *** )
(九)推动文化旅游领域设备升级。以消除安全隐患、促进节能降碳、提升游客体验为主要方向,对接近使用年限、达到强制报废年限或安全性能下降的索道缆车、游乐设备、演艺设备等文旅设备进行更新或技术改造,推进各类文旅设施设备提升。(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旅游局,各区 *** )
(十)加强医疗领域设备改造升级。加强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医疗卫生机构装备和信息化设施迭代升级,鼓励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加快医学影像、放射治疗、远程诊疗、手术机器人等医疗装备更新改造。推动医疗机构病房、门急诊、手术室、能源保障设施改造提升,加强医疗机构既有用房适老化、便利化改造,提升医疗用房人性化、智能化水平,补齐病房环境与设施短板。(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各区 *** )
二、持续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
(十一)开展汽车以旧换新。实施新一轮老旧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和新能源汽车置换补贴政策。支持各区对二手车经销商新增销售额给予一定奖励,进一步畅通车辆回收循环渠道。鼓励汽车品牌商、汽车销售企业、相关行业协会等组织开展各类汽车更新消费促进活动,依法依规淘汰老旧汽车,优化汽车消费环境,有序推进二手车出口。(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区 *** )
(十二)支持开展家电产品以旧换新。实施新一轮绿色智能家电补贴政策,支持家电销售企业联合生产企业、回收企业开设线上线下家电以旧换新专区,积极培育家电销售龙头企业,完善线下家电销售 *** 布局,提升家电以旧换新便利化服务水平,在拆、收、送、装等各环节不断优化服务流程。实施家电售后服务提升行动。(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各区 *** )
(十三)推动家装消费品换新。加强家装改造新模式推广,鼓励商场、社区向家装企业开放,搭建可装配化、微更新型的样板间,提供类型丰富的家庭整装产品和服务,满足消费者多元化需求。引导、鼓励、促进旧房装修服务、智能家居等新型消费。鼓励多渠道开展大件家具回收。丰富拓展适老化改造产品,持续推进居家适老化改造。(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绿化市容局、市房屋管理局、市民政局,各区 *** )
(十四)有序开展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制定本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措施并组织实施,引导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企业积极开展以旧换新促销活动。鼓励和引导市民选用换电车型,推动老旧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加快退出使用。(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各区 *** )
三、完善提升回收循环利用体系
(十五)完善废旧产品设备回收 *** 。合理布局“两网融合”回收服务点,支持建设一批集中分拣处理中心,进一步完善再生资源回收 *** 。加快“换新+回收”物流体系和新模式发展,支持耐用消费品生产、销售企业建设逆向物流体系或与专业回收企业合作,上门回收废旧消费品。优化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布局,鼓励推广上门取车服务模式。鼓励电子电器、汽车等生产企业自建或与第三方合作建设智能回收、自动回收等新型回收体系,完善公共机构办公设备回收渠道。支持废旧产品设备线上交易平台发展。(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规划资源局、市绿化市容局、市机管局,各区 *** )
(十六)支持二手商品流通交易。持续优化二手车交易登记管理,促进便利交易。推动二手电子产品交易规范化,探索制定电子产品信息清除标准规范,防范泄露及恶意恢复用户信息。支持二手商品交易线上平台和线下市场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区建设集中规范的车辆、家电、手机、家具、服装等二手商品交易市场和交易专区。规范二手商品流通秩序和交易行为,加强二手商品市场监管和执法检查。支持电子产品生产企业发展二手交易、翻新维修等业务。(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各区 *** )
(十七)有序推进再制造和梯次利用。重点发展汽车零部件、航空发动机、船舶机械、精密仪器等产品领域高端智能再制造,推广应用无损检测、增材制造、柔性加工等技术工艺,提升再制造加工水平。探索在风电光伏等新兴领域开展高端装备再制造业务。加快风电光伏、动力电池等产品设备残余寿命评估技术研发,有序推进产品设备及关键部件梯次利用。(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
(十八)推动资源高水平再生利用。加快建设老港、临港等一批高水平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完善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持续提升再生资源加工利用技术水平和产业能级。推进废弃油脂、生物沼气、农林废弃物等制取生物燃料,开展报废机动车、废旧电子电器产品、废旧动力电池等领域先进拆解利用技术示范推广,深入开展低价值可回收物高水平利用技术研究。探索建设符合国际标准、具有上海特色的再生材料使用情况信息化追溯系统。(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商务委、市绿化市容局、市农业农村委,各区 *** )
四、强化政策支撑保障
(十九)加强标准支撑。加大力度推进节能环保、产品质量安全等国家标准宣贯实施,支撑设备和消费品更新换代。支持相关单位对标重点领域国内国际先进水平,研究制修订一批能耗限额、碳排放管理、污染排放控制、再生资源利用等地方标准、企业标准和团体标准。推动本市产品碳足迹管理和绿色低碳供应链体系建设,组织开展产品碳标识认证试点。(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委、市交通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
(二十)加大财税政策支持。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和中央各类专项资金支持,统筹用好市级建设财力、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等各类相关财政资金,鼓励各区加大区级相关资金配套支持力度。推动落实 *** 绿色采购政策措施,加大绿色产品采购力度。做好税收支持政策的宣贯培训,落实资源综合利用等相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推广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做法。严肃财经纪律,强化财政资金全过程、全链条、全方位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精准性和有效性。(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区 *** )
(二十一)强化金融支持。用好国家再贷款政策工具,发挥扩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工作机 *** 用,引导金融机构合理加大对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的信贷资源倾斜。鼓励银行机构适当降低汽车贷款首付比例,合理确定贷款期限、信贷额度。积极探索应用融资租赁等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设备更新。充分发挥绿色金融服务平台作用,深入推进“政银保担企”对接机制,为金融机构开展绿色金融和转型金融服务提供支撑。(责任单位:市委金融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金融监管总局上海监管局)
(二十二)加强要素保障。加强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用地等要素保障。针对“零增地”技术改造,探索实施承诺备案制度、编制审批目录清单、建立书面承诺机制和开展项目综合验收。支持本市资源循环利用行业稳定发展,实施资源循环利用企业动态名单管理和1%产业用地保障制度。将生活源可回收物中转站、集散场等分类收集设施按照城市基础设施予以用地保障。(责任单位:市规划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绿化市容局,各区 *** )
(二十三)强化创新支撑。发挥本市高校、科研院所优势,聚焦困扰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产业基础、重大技术装备“卡脖子”难题,积极开展科技攻关。完善“揭榜挂帅”“赛马”和创新产品迭代等机制,强化制造业中试能力支撑,加快创新成果产业化应用。(责任单位:市科委、市教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
(二十四)加大推动力度。建立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机制,市发展改革委具体负责统筹协调和部署推进。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具体方案和配套政策,充分做好政策解读,调动行业协会商会、企业、居民积极性,营造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良好社会氛围。各部门和各区要加强跟踪分析,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落细,重大事项及时按程序请示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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