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化交易新规正式落地 “趋利避害”理念排首位 专家详解“四大思路”
7个月前 (05-15) 18 0
15日,证监会正式发布《证券市场程序化交易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并将于10月8日起正式实施,为市场预留出充分的过渡期和准备时间。同日,资本市场迎来新“国九条”出台后的首个“5·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
此次拟正式发布的新规,与征求意见稿相比没有大的改动。4月12日,证监会市场一司司长张望军答记者问时表示,《管理规定》紧紧围绕强监管、防风险、促高质量发展的主线,坚持“趋利避害、突出公平、有效监管、规范发展”的思路,进一步对程序化交易监管作出全面、系统规定,切实提升程序化交易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多位行业专家及市场人士向央广资本眼表示,《管理规定》是一项“承上启下”、推进落实《证券法》、贯彻“国九条”精神的重要规则,正式发布的市场影响可控。其落地对于提升市场活跃度,改善市场流动性,维护市场的公平、公正、透明有着重要的作用,有利于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引领行业向更加健康、规范的方向发展。
4月12日至4月27日,证监会就《证券市场程序化交易管理规定(试行)》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92份意见建议,经梳理合并共74条具体意见。
对于征求意见的结果,证监会表示,业内所提意见建议中,部分属于条文理解问题,已向有关投资者和市场机构沟通说明;多数涉及《管理规定》有关细化实施安排,证监会将指导证券交易所、证券业协会、基金业协会等,在制定完善实施细则和相关业务规则时,充分借鉴境外市场成熟经验,听取市场各方意见建议,尽快予以研究明确。
征求意见期间,A股市场运行总体平稳,上证指数、深证成指、创业板指分别上涨 2.29%、2.55%和 3.45%,程序化交易投资者日均小幅净买入。此次拟正式发布的《管理规定》与征求意见稿没有大改动,各方已有明确预期。
趋利避害:对损害投资者利益行为加强重点监控
这在上海衍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衍复”)看来,有助于维护市场公平,对程序化交易投资者在信息、技术等方面相对于中小投资者的优势进行管控,能够更好地维护中小投资者群体的利益。
《管理规定》所坚持的思路和理念中,“趋利避害”排在首位。
市场人士告诉央广资本眼,《管理规定》充分考虑了程序化交易对市场的两面性影响。
一方面,为防止程序化交易影响系统安全或交易秩序,推出多项针对性监管举措。
“比如说,对程序化交易快速申报、撤单,以及频繁影响个股价格甚至冲击市场运行的情形,对可能损害其他投资者利益的行为加强重点监控。”该人士提及,“针对程序化交易策略复杂、风险管控难度大等一些隐患,《管理规定》也分层压实了交易所、证券公司和投资机构的责任。”
另一方面,对符合规范要求的程序化交易,允许其合规经营和发展,发挥提升市场活跃度、提高交易效率的作用。
比如,《管理规定》明确了机构合规风控要求。程序化交易相关机构应制定专门的业务管理和合规风控制度,合规风控有关责任人员应履行相应职责。
对此,宁波幻方量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幻方量化”)认为,新规要求相关机构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增强了市场参与者的自我约束能力,有利于参与程序化交易主体的稳健发展。
突出公平:立足中小投资者数量众多的国情市情
“突出公平”同样在《管理规定》的思路中得到强调。
“《管理规定》立足以中小投资者为主的国情市情,践行资本市场监管政治性、人民性,将限制程序化交易相对中小投资者的过度优势作为重要目标。”市场人士如是认为。
在交易机会公平性方面,《管理规定》要求证券公司合理使用主机交易托管资源,并按照公平、合理原则为各类投资者提供交易单元服务,不得为程序化交易投资者提供特殊便利。
在内外资监管公平性方面,《管理规定》明确将北向程序化交易纳入交易报告管理,并执行相同的交易监控标准,体现了平等对待内外资的公平原则。
在成本承担公平性方面,《管理规定》参照国际监管实践,授权证券交易所对过度占用系统资源的高频交易适当提高交易收费标准,并可额外收取撤单费。
4月12日,张望军司长也在证监会新闻发布会上提及,程序化交易特别是高频交易相对中小投资者有明显的技术、信息和速度优势,在一些时点存在策略趋同、交易共振等问题,加大市场波动。
“部分机构过度频繁交易,快速报单撤单,交易短期化特征明显。境外成熟市场普遍对程序化交易特别是高频交易实施严格的监管,建立了诸如强制登记、差异化收费、异常交易行为监控等针对性监管安排,有的国家还将利用程序化交易实施‘幌骗’的行为认定为市场操纵进行处罚。”张望军司长表示。
“新规的出台,将有利于实现投资者对市场成本承担的公平性。同时,通过市场化调节手段,还有利于引导高频交易主动控制交易频率,缩小与普通投资者差距。”市场人士分析。
有效监管:各主体、各环节全方位纳入监管范围
“有效监管”则旨在建立覆盖程序化交易全过程的监管体系。
“程序化交易作为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提升市场活跃度,改善市场流动性有重要作用,但若在缺乏监管的情况下,可能会对市场公平和秩序造成负面或短期加剧市场波动影响。”川财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研究所所长陈雳向央广资本眼表示。
陈雳认为,通过加强监管,可以确保交易活动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引导程序化交易向规范化、法治化方向发展,促进引导上市公司中长期价值投资和市场的健康发展。
上海衍复表示,对程序化交易投资者落实全链条监管,能够促进程序化交易投资者完善内控合规体系建设,规范发展,提高自身技术和研究能力,有利于行业高质量发展。
幻方量化则提出,新规强调了对程序化交易的风险管控,构建了“事前报备、事中监控、事后处置”的完整监管链条,有利于及时发现和处置风险,防范系统性风险的发生。
具体而言,事前,明确程序化交易投资者“先报告、后交易”的管理安排。技术系统需符合证券交易所规定,经过充分测试。相关机构应制定专门的业务管理与合规风控制度等。
事中,交易所对程序化交易实施实时监测监控,并明确对突发事件的处理安排。证券公司需加强客户程序化交易监控,配合交易所采取相关措施。
事后,明确违法违规行为责任追究。交易所、行业协会可开展约谈提醒或现场检查,对违规行为采取自律管理措施。证监会及派出机构可依法采取监管措施。
规范发展:为长期健康发展行业提供规范准绳
关于“规范发展”,市场人士认为,《管理规定》明确的一系列具体标准和要求,为程序化交易长期健康发展行业提供规范准绳。
例如,在报告信息方面,《管理规定》要求程序化交易投资者报告账户信息、资金信息、交易策略等内容,高频交易额外报告技术系统服务器所在地、系统测试报告等信息。
“这既有利于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充分掌握投资者情况,也是督促投资者提前自查、规范交易的抓手。”前述人士表示。
在技术系统方面,明确程序化交易技术系统需具备验资验券、权限控制、阈值管理、异常监测、错误处理、应急处置等功能,相关券商需完善程序化交易指令审核和监控系统,全面提升程序化交易系统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整体来看,《管理规定》的落地将有利于规范市场秩序,降低高频、大笔交易对市场的扰动,维护市场的公平、公正、透明。于行业而言,《管理规定》对行业中的一些违规、有害于市场公平的行为进行了限制,有利于行业向更加健康、规范的方向发展。”陈雳总结道。
招商基金研究部首席经济学家李湛指出,《程序化交易管理规定》是一项“承上启下”的重要规则,既是对《证券法》中有关程序化交易管理规定的具体落实,也为交易所出台有关程序化交易管理业务规则指明了方向。
华泰证券认为,本次新规的出台,对于建设“安全、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持续促进行业平稳、健康、高质量发展,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以及维护市场公平性,都将发挥重要而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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