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简称
5个月前 (08-08) 9 0
西藏自治区,简称“藏”,中华人民共和国自治区,是中国五个少数民族自治区之一,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西南地区,青藏高原西南部,素有“世界屋脊”之称,以下是关于西藏的详细介绍:
地理位置
西藏自治区位于北纬26°52′-36°48′,东经78°25′-99°06′之间,平均海拔在4000米以上,素有“世界屋脊”之称,面积120.28万平方公里,约占全国总面积的1/8,在全国各省级行政区中仅次于新疆、西藏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自元朝始,中央政权始终对西藏行使着有效管辖,藏族人民是中华民族大家庭中的重要一员,1951年5月23日,西藏和平解放,1959年西藏地方政府发动武装叛乱,失败后实行民主改革,废除农奴制,建立新型的社会制度,1965年9月9日,西藏自治区正式宣告成立。
政府驻地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驻拉萨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西藏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西藏现有1个地级市(拉萨市)、6个地区(昌都地区、山南地区、日喀则地区、那曲地区、阿里地区、林芝地区),1个国家级新区(西藏拉萨市尼木县)。
气候特征
西藏的气候复杂多样,大体可分为农区、牧区、半农半牧区、林区四大类型,农区气候温和,雨热同步,有利于作物生长;牧区气候寒冷干燥,风大,不利于作物生长;半农半牧区气候比较温和湿润,有利于作物生长;林区气候湿润,多雨雾,有利于树木生长,由于西藏地势复杂,形成了独特的气候特点:空气稀薄,气压低,氧气含量少;日照时间长,太阳辐射量大;气温日较差大,全年气温最低和最高的月份大致相同;降水地域分布不均,大部分地区降水较少。
经济发展
近年来,西藏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发展,2013年,地区生产总值达1036.5亿元,按可比价计算,比上年增长12.7%,第一产业增加值达133.3亿元,增长5.2%;第二产业增加值达487.5亿元,增长17%;第三产业增加值达415.7亿元,增长8.5%,人均地区生产总值22836元,比上年增长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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