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辉市人民政府
9个月前 (04-08) 11 0
卫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通告
尊敬的市民朋友们: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日益凸显,为了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工作,提高城市环境质量,保障市民的生活品质,卫辉市人民政府特此通告如下:
加强市容环境整治
1、禁止在公共场所乱扔垃圾、随地吐痰等不文明行为;
2、禁止在道路、广场等公共场所焚烧垃圾、塑料等有害物质;
3、禁止在公共场所乱涂鸦、乱张贴等行为;
4、禁止在公共场所摆摊设点,乱搭建、乱堆放等行为。
加强交通管理
1、禁止在非指定区域停车,乱穿马路、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
2、提倡绿色出行,鼓励市民使用公共交通工具、自行车等低碳出行方式;
3、加强对道路交通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确保交通安全。
加强公共设施管理
1、加强对公共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设施完好无损;
2、加强对公共场所卫生设施的管理,确保卫生状况良好;
3、加强对绿化带的保护和管理,确保绿化效果。
加强执法力度
1、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对违反城市管理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2、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和执法水平;
3、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合力,共同维护城市秩序。
加强宣传教育
1、通过各种渠道宣传城市管理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市民的法律意识和文明素质;
2、开展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引导市民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文明行为;
3、加强与媒体的合作,通过媒体宣传城市管理工作的成果和经验。
加强监督机制建设
1、建立健全城市管理监督机制,畅通市民投诉渠道,及时处理市民的投诉和建议;
2、加强与市民的互动交流,及时回应市民关切的问题;
3、定期对城市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和考核,对表现优秀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其他注意事项
1、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
2、对违反本通告的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理;
3、本通告未尽事宜,由卫辉市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让我们共同努力,营造一个整洁、有序、文明的城市环境,为建设美丽卫辉贡献自己的力量,感谢广大市民朋友们的支持和配合!如有疑问或需要帮助,请联系卫辉市城市管理局(联系方式:xxx),让我们携手共建美好家园!
卫辉市人民政府
日期: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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